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转专业工作,维护正常的研究生教育教学秩序,保障研究生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研究生的潜质和特长,根据《重庆三峡学院研究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三峡学院研〔2025〕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申请条件
(一)研究生一般应在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毕业专业应与录取专业一致。如研究生在学期间对其他专业有浓厚兴趣,并具备相应特长、有相关突出表现的,或涉及下列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1.研究生身体健康情况发生变化,经三级甲等以上(含)医院诊断证明,不宜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尚能在我校其他相近专业学习的。
2.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研究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3.因导师调离、退休、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指导职责的,且本专业无法调整安排的。
4.因学科专业调整,导致在原专业无法继续培养的。
(二)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转专业:
1.以国家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研究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2.转出专业与转入专业不相同相近,或转出专业的初试科目与转入专业的初试科目不相同相近。
3.入学未满1学期或超过1学年的。
4.处于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状态,或予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的。
5.以定向培养招生录取的。
6.受到纪律处分且在影响期内。
7.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二、指标计划
2025级中国语言文学各专业和学科教学(语文)专业,均不接收其他学院研究生的转入申请。
三、工作程序
(一)学生提出申请
2026年1月15日-1月19日,拟申请转专业研究生填写《重庆三峡学院研究生转专业审批表》(附件1),经导师同意后,向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因身体原因申请转专业者,需附三级甲等以上(含)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二)学院审核
2026年1月20日,我院对转专业学生是否符合转专业基本要求进行核实,并将签署意见的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和《转出学院拟转出研究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报送研究生处。
(三)转入学院考核
研究生处对上报的学生资格进行初审后,将学生材料转至拟转入学院。
(四)转专业名单确定
经研究生处复核、分管校领导审批、校长办公会研究、公示,确定转专业名单,研究生处对获准转专业的研究生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五)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负责解释。
文学院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