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决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文学院学生第三、第四党支部于2025年4月18日在博学楼3栋409教室,采用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文学院学生第三、第四党支部支部书记刘林精、周子钦主讲,学生第三、第四支部全体党员、第86期积极分子、第19期发展对象参加。

支部书记讲党课

线上同志同步学习
首先,周子钦强调,本次党课是对党中央关于自2025年全国两会后至7月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决定的贯彻落实,同志们要充分认识这次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其次,周子钦带领大家重温了中央八项规定的主要内容。她逐条解读,深入浅出,让全体同志深刻理解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同时,列举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大之后第一次离开北京考察深圳时,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的事例。同志们纷纷表示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随后,刘林精则通过一系列典型案例,详细讲解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要表现,如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让同志们认识到这些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最后,刘林精同志详细阐述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适用的相关党纪条规。他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进行了分类解读,并明确了相应的党纪处分标准,提醒大家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本次党支部书记讲党课,不仅增强了全体同志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也进一步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我们要充分认识这次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做到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的作风持续向好,推动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