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满足我校学生进入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的意愿,根据《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三峡学院教〔2023〕229 号)文件规定和文学院工作实际,经文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并制定相应考核办法,对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学生进行公开公正地考核,并择优录取。
一、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
二、基本原则
(一)基本原则: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坚持标准,择优录取。
(二)尊重学生专业意愿原则。
(三)学业成绩为本原则。
(四)符合国家、学校相关政策文件规定、需要优先考虑的特殊情况。
三、考核时间、地点
根据学校转专业通知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核环节
(一)学院初审
根据国家、学校转专业相关政策和学院专业要求,在申请人数远远超过拟录取人数的情况下,学院将对申请转入者进行初审,符合以下几个基本条件方可获得面试资格,即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00分、第一学期考试成绩均为及格及以上、无违纪违规且没受到任何纪律处分。文学院将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发给学生所在原学院教学秘书,由原学院负责通知面试相关事宜。
(二)面试考核
依据转入专业需要,组织通过初审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学生适应专业能力的基本素质,具体考核内容见《文学院转专业学生面试考核表》。
根据学生面试表现,结合初审意见,综合考虑,确定拟转入名单,报教务处批准。
五、录取指标及步骤
(一)录取指标
当年录取名额,以转入申请数为据,并结合学校相关要求及文学院实际加以确定。文学院2023-2024学年转专业的建议指标为:汉语言文学(师范类)原则上不超过15人;汉语言文学原则上不超过6人。
(二)录取步骤
1.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初审、面试,综合衡量,确定拟转入学生建议名单;
2.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拟转入专业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
3.校长办公会研究;
4.公示;
5.按学校通知要求办理转入相关手续,安排学生正式进入专业学习。
六、其他
(一)本办法解释权在文学院。
(二)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后报学校批准,按规定执行。
文学院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