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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电钢琴教室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21-01-27   点击数:

为了规范文学院电钢琴教室的管理,提高设备使用效率,保障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电钢琴属精密电子仪器,必须在指导老师的安排下进入琴房上课和练琴。

二、进入电钢琴教室或在电钢琴教室内走动时,不准踩踏走线盒、电源插座,一经发现,将做严肃处理。

三、未经任课教师允许,学生不准弹奏教师专用琴,不准乱动电钢琴教室内的多媒体等精密仪器设备,如有损坏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四、上课、练琴前,首先检查电钢琴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及时向任课教师或管理员报告;上课、练琴完毕后,关闭电钢琴电源、盖好琴盖。

五、学生进入电钢琴房需戴耳机,不准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不乱扔杂物,严禁带食物进入室内。

六、切勿使用酒精或其它腐蚀性液作清洁用,饮料等液体要远离电钢琴,如不按规定要求带液体进入琴房并造成因液体侵入琴体而损坏的,要按规定承担维修和赔偿责任。

七、本教室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为教学专用,未经文学院批准,概不对外开放。

重庆三峡学院文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

地址:博学楼3栋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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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秘书办公室58105613;教学秘书办公室5810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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