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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师范技能实验室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22-04-24   点击数:

一、实验室器材为文学院专职实验教师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二、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一切行动听任课教师指挥,进入实验室内需要保持安静,禁止高声谈笑,不得随便乱动教具,未经允许不得动用任何器材,不得将器材外借或带出室外。

三、实验教室管理人员应根据任课教师建议,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向学院及上级管理部门及时申购器材及设备,保证教学正常进行。教室器材的配发、自购、自制、调拨、馈赠、破损、丢失、报废等都必须及时登记,教学器材领用和归还时应仔细检查其完好情况,做好借用记录。全体师生要爱护器材,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四、要加强对教学器材的保养和维护,根据不同的特点,分别定期进行烘晒、通风、除尘,确保器材完好可用。

五、保持实验室清洁卫生,严禁在室内吃零食、抽烟、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杂物,不准存放其它无关物品,定期组织学生打扫,对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对未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向管理老师汇报。

六、下课后,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清点好所有的工具,确保工具齐全,将器材整理好,放回原处方可离开。

七、离开时,关闭电源、门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电源、灭火器等安全设备。

八、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公开批评、赔偿损失直至校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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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秘书办公室58105613;教学秘书办公室5810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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