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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学院文学院课程群建设实施办法 (试行)

作者:   时间:2022-09-07   点击数:

为优化我院现有课程资源与教师队伍配置,落实广大教师日常教学工作具体责任和义务,完善我院本科教学工作的基层组织体系,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推进教学研究,提升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文学院决定实行课程群建设制度。

一、课程群建设制度的总体目标

推行课程群建设制度的总体目标是:通过课程群平台,以教学效果好、教学能力强、专业水平高的课程群负责人为龙头,优化组合起若干支人员结构稳定、合理的高水平教师团队,持续深入、高效优质地投入到相关课程群的教学、研究及其他常规工作中去。

二、课程群设置的原则

(一)目标性原则:打造若干支人员结构合理、教学业务能力、研究水平高的教师团队。

(二)方向性原则: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培养本科人才。

(三)学科性原则:将学科专业相近的系列课程设置成相应的课程群。

(四)责权利结合原则:将教师的责任、权利和利益三者密切结合起来。

三、课程群建设实施范围

1.各专业(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由我院专任教师承担的所有课程,都纳入相关课程群中进行建设。

2.文学院在编专任教师、本校兼职教师都归口到相应课程群中去。

四、课程群负责人

课程群建设实行负责人制度。课程群负责人按照一定的条件遴选,承担课程建设的具体组织管理工作,学院按一定标准给予管理补贴。

(一)课程群负责人的任职条件

1.热心教学工作,有服务本部门教学工作的积极热忱;

2.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敬业精神;

3.教学效果好,热心教学研究;

4.课程群负责人原则上应由有副教授职称的教师担任。

(二)课程群负责人的工作职责

1.课程群负责人在所属教学系主任领导下工作。

2.及时掌握本课程的最新发展与教改动态,研究和制定本课程的建设与发展规划。

3.积极组织本课程群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积极进行本课程群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试方法与教学手段改革的研究和实践。

4.组织申报和实施本课程范围内的各类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

5.在系主任的主持下,组织本课程群相关教师制(修)订课程标准、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规范等教学文件。

6.在系主任的主持下,负责安排本课程群老师的教学公开课。

7.协助系主任完成本课程群相关课程教学任务的落实安排。

8.协助系主任完成本课程群相关教学工作的常规检查。

9.协助综合部主任完成实践教学环节的相关工作布置与检查(包括实验、课程实习、课程设计等),形成良好的实践条件和完善的实践机制,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10.协助教学副院长、系主任做好本课程群的梯队建设,积极帮扶青年教师。

11.每期必须完成本课程群工作的计划、总结撰写;并按规定上交教研活动记录。

(三)课程群负责人的选聘和任期

1.课程群由学院根据课程群建设的要求,由各系室主任从专任教师中推荐,教学副院长综合考察,报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后聘任。

2.课程群负责人任期一般为三年,届满经学院研究,可续聘,或重新聘任。

(四)课程群负责人的报酬

根据课程群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学院给予一定管理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年。

五、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2.本办法由文学院负责解释。


重庆三峡学院文学院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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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党政办公室58102204;学生工作办公室58102360;

学科秘书办公室58105613;教学秘书办公室5810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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